天國遊園地 Paradise's Playground

Blog Entry超人的夢, YU-ME。Feb 15, '05 1:47 PM
for everyone
時: 1/2/2005 2030, 3/2//2005 1630 ~1830, 4/2~12/2/200(日接夜接日)
景: TVB.com內"娛樂大搜查"網頁, 中環xx證券公司內, "太角"高橋宅內, 千葉縣八千代市李宅內, 發仔家內.
人: 我, 發仔, 線上另一端的阿M,公司同事,環境人物。


二月份的始端, 是1號的晚上。 電視台播出我在 [功夫千人群雄宴]的那段被舊同事"邀請"的訪問, 本來談了差不多一分鐘, 到最後只剩下最精警的幾句 ~ 其實, 還有10秒片段出街已經是我意料之外,因為當晚我千叮萬囑如非必要或有另一些片用的話就別要把我這段播出街的。 所以後來朋友們都透過電話, email, Multiply 和 Friendster 告訴我 "又見到我上電視" 之類的說話,還說我上鏡的樣子很有趣。

眼見發仔早陣子的功課有些進步,我便趁新年前買了他最喜愛的咸蛋超人玩具給他,讓發仔可實現自己的夢想 ~ 扮超人。 陳先生一家的收入有限, 閒時根本沒有多餘錢為發仔買玩具,所以我便想到利用玩具去作為發仔用功讀書的原動力。

3號的下午,收市。慣常地,我打開Friendster 看看有沒有新的訊息。


"You have 2 new messages."






第一個是Emily的message,說她農曆年假會到俄羅斯遊玩,真好。

第二個訊息。

在"From"的一欄,我見到一個我 "已選擇性地忘掉四年" 的名字 ~ 我的
EXGF~阿M

標題是
"just wanna say u did it!"

內容大致是:

很高興見到我堅持地去追尋自己的夢想,亦為我大部份夢想能實現而高興。

(啊~多謝關心。)






她亦為以前不相信我能將夢想成真而作出歉意。

(不用抱歉,你沒有錯,你絕對有不相信我的權利,可是這種"否定"很少出現在一個取決於互相信任為基礎的情侶關係當中,除非~)






她當時認為我那些夢想是不設實際的,虛無的,而我的行為就如追風一樣。但她現在猜她當時錯了。

(啊,你怎樣想也沒關係,就當我以前真的是在追風吧。)






回想起四年多前,我一邊在沖晒店打工,一邊在學校上Part-Time。我的夢想,就是要在香港的媒體幕後做發展,當然,如果幸運地能兼顧一些幕前的工作那就更好。起初,阿M十分支持我的夢想,她知我十分喜歡看電影,所以二話不說,去買了一本能貼上戲票和記下對每部電影資料,感想的記事簿給我,裡面還寫了很多鼓勵的說話,當時我十分感動,有一種 "我終於找到了"的感覺。

但在我和她分手前的一兩個月,那是我最難過的時候。曾幾何時,我就聽到她對我說
"我不想Roland (那是她 8 歲的表弟)大學畢業的時候,還看見你在晒相店內打工。" 對我來說,那是一句多麼窩心的說話。

說回夢想的問題,當時阿M也有她的夢想,就是學好日文 ( 註:日文 ""一字的讀音就是YU-ME),在日本工作和生活。當時的我,百分百支持她,她說要加入大學內的日文學會,我亦表態支持,更希望她能認識多些新朋友。現在,她的夢想終於達成,我亦替她高興。

歌都有一首,黎瑞恩的"一人有一個夢想"。我們絕對沒有否定任何人夢想的權利,更不應把其他人看扁,因為只要有信心,加上努力,夢想總能實現。我和阿M分手後,在當地的華人電視台及電台兼顧多份工作,更在02年決定回港,考入TVB的製作部,展開我人生的另一頁~~~

正如發仔也有他的夢想 ~扮超人帝拿,伸張正義,發射死光,打倒怪獸。

我從來沒有少看他的夢想,當然,要在他把功課或溫習完成後,我才會讓他扮超人。

圖二和圖三是他畫在檯上的"印象派" 超人打怪獸畫,不知你能夠看懂多少?

思前想後很多天,也不知怎樣回覆阿M這個message,如果有朋友想到些甚麼,不妨向我指教一下,不勝感激。

下篇才說說新年期間的所見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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